2007年12月31日,国务院办公厅下发《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》(下称“限塑令”),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
2007年12月31日,国务院办公厅下发《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》(下称“限塑令”),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
虽然“限塑令”的颁布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了人类对于使用塑料袋的观念,但是塑料袋的使用依旧十分频繁。在一些正规超市和购物中心,人们在购物时会按照“限塑令”要求购买塑料袋来使用,但是在一些早市或者不太正规的小店,“限塑令”却没什么效用,成为“死角”。
5月7日早上7点,笔者在位于北京丰台区方庄东路附近的早市看到,商贩们都是无偿给顾客提供塑料袋。在一些顾客流量较大的摊位,摊主会在摊位上系一条绳,在绳上挂上几叠塑料袋,顾客来了就扯下来几个装东西,收市时这些塑料袋已经用得差不多了。摊主说,塑料袋都是在批发商业市场买的,5块钱能买200个左右。
对于“限塑令”中有偿使用塑料袋的规定,摊主们不是不知道。在早市中间过道的墙上,贴着“限塑令”的通知,一个水果摊摊主就在这张通知下张罗着。“我也知道,按规定不能免费提供塑料袋,但是这些来买菜的人一般都是买一斤左右,价格贵的四五块钱一斤,便宜的几毛钱一斤,如果为了这几毛钱的菜还收人家一毛钱的塑料袋费用,自己不好意思,别人可能就不买了,生意不好做下去,”商贩马先生说,“如果城管说不收塑料袋的钱就罚款,那我还是得收那一毛钱。”
除了商家主动提供塑料袋,有些顾客还会索要塑料袋。几乎天天去菜市场买菜的杨女士说,一般出来买菜的时候会跟摊主多要几个,除了装东西外,主要拿回家装垃圾。
“限塑令”明确规定,“从2008年6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”。因为生产这种塑料袋的厂家大多数是小作坊,没有卫生保障,而且厂家为增强超薄塑料袋的能够承担重量的能力,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添加对身体有害的增塑剂。然而,这类塑料袋在一些街边小店仍然很常见。
笔者在北京西单、潘家园、方庄周围的街边早餐店和小卖部发现,店主通常使用一种白色塑料袋为顾客外带早餐或者打包物品。这种白色塑料袋“薄如蝉翼”,一捅就破,没有一点合格标识信息,也没有说明是不是能够装食品。这种塑料袋正是“限塑令”中明文禁止使用的超薄塑料袋。在广渠门外大街的一家杂货店,笔者了解到,在批发商业市场这种超薄塑料袋的价格大概是2块钱100个,比早市摊贩使用的塑料袋价格更低,质量自然也更差。“这种塑料袋就是装着东西到家后,拿出东西就扔了,要那么结实干吗?”店主说。
住在潘家园古玩市场附近的郭先生说,他家楼下附近的小卖部也是用这种超薄塑料袋,也没见有人来管这事。
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对环境逐渐重视。“限塑令”的出台,旨在提醒人们有节制地使用塑料袋,保护自然环境。在“限塑令”颁布之初,人们普遍叫好,但跟着时间的推移,“限塑令”在一些地方的效果似乎在减弱。虽然这里面也有老百姓的责任,但市场的规范、制度的维护,更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。如何保证“限塑令”真正落到实处,不留“死角”,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。